【就业指导】2021届毕业生们,这些资料,你们都核实好了吗?(二)
发布时间:2020-12-27 23:16:00浏览次数:0
一、报到证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员工
3.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档案转递手续的凭证
4.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5.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审核必备材料
二、没有报到证的后果
2.没有报到证,人事部门、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档案,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3.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职称评定等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4.因此除升学的毕业生外,其他能正常毕业的员工都应该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
三、报到证抬头及备注栏填写说明
1.签约单位为国有单位,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国有单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人事权的,直接派遣到单位,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国有单位无人事权但其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的,派遣到上级主管部门,报到证抬头为上级主管部门名称,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 2.签约单位为国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单位通过人事代理方式招聘毕业生的,派遣到代理的人才机构,报到证抬头为人事代理机构,报到证备注标注具体工作单位。 3.签约单位为非国有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毕业生可选择户档回原籍或者办理就业地户档托管。报到证抬头为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证备注为具体工作单位。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研究生就业网“就业政策”栏目。 4.湖北省内就业的毕业生到我省市州所属单位工作的,报到证抬头必须开往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生须到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转签手续。
四、有效接收证明
1.各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就业单位除外)
2.省直及中央驻鄂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3.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外省员工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单位除外)
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必须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